通 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2-27浏览次数:10

  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近日印发了《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国科督函[2023]15 号),江苏省教育厅也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苏教科函[2024]5号),请各单位组织全体老师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附件:科学技术部关于发布《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的通知.pdf

2.苏教科函〔2024〕5号.pdf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