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与产教合作处发布时间:2024-06-24浏览次数:17

关于组织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海安校区管委会:

2024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是聚焦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性与政策性问题而设立的课题。按照规范程序征集遴选课题,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向全社会公开发布,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组织应标学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研究,设10项左右,省财政安排专项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重点课题是依据《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研究领域,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中基本理论问题和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设立的课题,设800项左右。另外,在其中再择优遴选30项聚焦党和政府亟须解决的重点战略问题、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专项课题是根据高标准教育强省建设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或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特设的专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为:职业技能大赛反哺教学研究、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教师发展研究。特设专项课题为: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

二、选题要求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课题申报要求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和特设专项课题可在《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附件1)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必须围绕《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附件2)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委托专项课题每个选题只立项1个。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有关管理规定。

1.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应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2.特设专项课题申报人要求如下: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应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4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青年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73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岗教师;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应为省内在职在岗乡村教师(认定按照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有在研省教科规划课题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鼓励基层学校一线教师、乡村学校教师和年轻教师申报课题。

四、申报数量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重点课题限报5项,特设专项课题(青年专项)限报3项,委托专项课题3项。

五、申报安排

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https://ghb.jsies.cn:8080/)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申报人根据课题类别填写对应课题申报评审书(附件3、附件4)和课题评审活页(附件5),于7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评审书和评审活页)一式1份交至我处。申报数量超过限额的,由我处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推荐的项目报送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根据省教育规划办提供的账户信息登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系统”,并于8191700前完成申报工作。

联系人:任俊楠;联系电话:68857;邮箱:renjn@ntit.edu.cn


附件:

1.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领域.docx

2.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docx

3.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4.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doc

5.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评审活页.doc

 

科技与产教合作处

2024624